各处、室、部、系及有关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16年“元旦”休假3天(1月1日—1月3日)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学生12月31日下午二节课后离校,1月3日晚自习前返校,晚自习照常。
2、学生放假离校前,各教学系要组织班主任以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、饮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。
3、保卫处、电教中心、后勤处等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。
4、行政干部、职员值班按平时安排依次进行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不得擅自脱岗、离岗。
特此通知
综合办公室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