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各单位、各系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“五一”劳动节与周末连休,放假三天,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学生4月28日下午上完课后离校,5月1日晚自习前返校,晚自习照常。
2、行政值班、职员值班按平时安排依次进行。保卫处、后勤处等相关部门、单位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。
特此通知
党政综合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
温馨提示:“五一”休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!